最高检:醉驾新规实施以来进入司法环节的危险驾驶罪案件大幅减少

‍‍‍记者2月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4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30.3万人,同比下降42.3%。

2023年12月,“两高两部”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十年前的司法解释相比,最大的变化是优化了入罪标准,改变了一段时期“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一律入罪”的单一标准。

记者梳理总结,《意见》将血液酒精含量分为每百毫升80、150、180毫克三条线。超过80毫克,但不足150毫克的,如果没有规定的从重处理情节,不再刑事立案;对于150毫克—180毫克之间的,如果没有规定的恶劣情节,可以适用缓刑;超过180毫克的,则不适用缓刑。由此构建了“血液酒精含量+情节”的更加合理的入罪标准。

检察机关注意加强对侦查、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聚焦不起诉、判缓免刑等重点环节以及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等重点问题,加强刑事检察与检察侦查协作配合,提升诉讼违法及涉嫌犯罪线索发现、查办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同时,借鉴醉驾案件治理经验,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会同最高法印发《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单独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规定》《伤害类案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专门审查指引》,探索违法与犯罪梯次治理模式,促进依法惩治与犯罪治理的有机结合。

记者/行海洋

编辑/张磊

校对/陈荻雁

运营编辑/刘茜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