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弭平亏损 台电:利润率须增1倍
▲台电总经理朱文成(左)、台电会计处处长张明杰,针对电价公式提出说明。(图/记者林信男摄)
经济部同意删除新版电价公式中的重建成本,台电弭平累计亏损的难度也随之提升。台电23日表示,若想花10年时间打平亏损,电价公式中的合理利润率,须从原先规划的3.42%至5.42%,提升到6%以上,增幅将达1倍。
台电至2013年底累计亏损金额达2,086亿元,扣除2014年盈余后,累亏仍有1,800余亿元,原希望在新版电价公式中,加入重建成本,以每度0.1元的额度,打平亏损,日前却在立法院审查过程中,遭到经济委员会多名立委反对,最后经济部长邓振中也同意删除。
台电总经理朱文成认为,在重建成本不纳入电价公式的情况下,台电只能从盈余中提拨金额,慢慢摊还,希望不要债留子孙。
台电会计处处长张明杰说明,「合理利润越多,弥补越快」,在新版电价公式中,台电的合理利润率来自「10年期公债殖利率5年平均值(1.42%)」加上「风险贴水(2%至4%)」,因此是3.42%到5.42%。
朱文成说,若想花10年时间弭平亏损,须将目前规划的合理利润率,从3.42%增加至6%以上。
朱文成也强调,建议应成立「电价费率审议会」,由审议会决定「风险贴水」幅度,「审议会或许给你(台电)0%,或2%、4%,并不是发明公式后,台电就幸福快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