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營所稅暫繳 核定企業須補稅共36.8億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今天表示,113年度营所税核定暂缴税额补征案件,缴纳期限为12月2日,经统计台北国税局核定补征2264件,补税金额约新台币6亿3799万元,现已寄发核定暂缴税额缴款书,企业收到后应尽速在缴纳期限内缴纳。本报资料照片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今天表示,113年度营所税核定暂缴税额补征案件,缴纳期限为12月2日,经统计台北国税局核定补征2264件,补税金额约新台币6亿3799万元,现已寄发核定暂缴税额缴款书,企业收到后应尽速在缴纳期限内缴纳。

若统计范围扩大至全台5区国税局,核定补征件数共1万5969件,补税金额共36亿8492万元。

台北国税局说明,这次核定补征案件,是营利事业超过10月31日仍未办理暂缴申报或缴纳暂缴税额,稽征机关按其112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应纳税额1/2为暂缴税额,加计1个月利息,一并填具暂缴税额核定通知书,连同核定暂缴税额缴款书,通知企业于期限内缴纳。

台北国税局指出,企业接获核定通知书及缴款书后,如果有疑义,应尽速向所在地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征所查询。

台北国税局表示,目前缴税管道非常多元,纳税义务人除可持缴款书至各代收税款金融机构缴纳(邮局不代收),应缴纳税额在3万元(含)以下者,可至统一、全家、来来(OK)及莱尔富等4家便利商店缴纳;同时,也可利用信用卡、ATM、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存款帐户转帐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