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家中概股在香港第二上市 占港股总市值的16.2%
香港交易所4月29日举行上市改革三周年记者会,分享过去三年上市改革带来的变化,并展望香港IPO市场最新发展。(示意图/达志影像)
香港交易所4月29日举行上市改革三周年记者会,分享过去三年上市改革带来的变化,并展望香港IPO市场最新发展。自2018年4月30日推行上市改革以来,截至今年4月30日,共有14家中概股在香港上市,其总市值为86621.14亿,占港股总市值的16.2%。
综合陆媒报导,2018年,港交所推出上市制度改革,在《上市规则》中新增三个章节,其中一个章节是合资格的海外上市公司来港第二上市。
港交所市场发展科主管鲍海洁表示,相对于第一上市,中概股在选择第二上市地时更看重市场的便利性及其管理能力,在香港上市的14家中概股普遍有不错表现,部分在香港部分的交投量更是超越美国。
在香港第二上市的中概股,现时可能面临在美国退市风险。鲍海洁表示,港交所今年3月31日就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进行市场咨询,讨论中概股双重上市,相信有助解决此问题。
鲍海洁表示,目前正在收集意见的过程中,等到收集意见完毕之后,上市科会整理相关意见,再进行回应。她强调,如果未来相关政策能够落地,将给中概股公司来香港上市提供更多的选择和通道。
鲍海洁表示,未来如果中概股被要求从美国退市,需提前通知港交所,经程序转为在香港上市。她表示,届时上市公司将可沿用原先的上市条件,仅需要额外满足部分特殊条件,相信不会影响上市地位,之后便可有序在其他市场退市,或作私有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