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同性恋少年自杀捐角膜 FDA以「会传染爱滋」打枪

▲因为性取向同学嘲笑,最后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但希望能将器官捐给其他有需要的人,没想到却遭受赠者拒绝。(图/翻摄自AJ Betts脸书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美国爱荷华州(Lowa)狄蒙市(Des Moines)16岁少年贝兹(Alexander Betts Jr)因为性取向被学校同学嘲笑,最后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但希望能将器官捐给其他有需要的人,他的肝脏、肺、肾脏以及心脏都找到接受人,唯独「角膜」被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认为有传染爱滋风险而拒绝。

根据《华盛顿邮报》报导,贝兹在2013年7月自杀未遂,不久之后又再次选择结束自我。他的母亲摩尔(Sheryl Moore)表示,早在一年半之前儿子就已坦承出柜,但学校同学却嘲笑他的血统以及唇裂,说他是一名「美非混血的同性恋者」。

▲有网友PO文鼓励贝兹,让他的母亲摩尔非常感动。(图/翻摄自Sheryl Moore脸书)

贝兹在过世之前向母亲透漏,希望能将器官捐给有需要的人,他的肝脏、肺、肾脏以及心脏都顺利找到接受人,但摩尔却收到一封拒绝接受角膜的信。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对角膜捐献条件包括,过去五年内和男人发生过关系的男人不符合捐赠者的条件。

摩尔表示,一开始不能理解为什么只因是同性恋,就不能把角膜捐给别人,而管理局给的回应居然是「要杜绝同性恋男人的血液」,他们将同性性行为视为一种危险因素,认为「男男性行为」会通过血液传播疾病,而爱滋病就是其中一种,因此不接受1977年(爱滋病在美国出现)以后发生过男男性行为的人的血液。

虽然学者认为这项规定有严重的歧视色彩,不过,管理局却声称这是必要规定,是基于「男男性交会有更大机率传播疾病」而制定的,并不是因为捐赠者的性取向。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葛伦(Glenn Cohen)在《美国医学协会杂志上呼吁,政府当局应该修改相关法案,这项规定已和现代医学产生冲突,因为爱滋病测试阳性女性,或者是和性工作者发生关系的男子,都只会禁捐1年。

人们思想有时真是迂腐不化,因为30多年前的规定而放弃重获光明机会,未免也太不明智了。」摩尔透漏。虽然捐赠角膜与捐血不同,并非受赠者咨询后同意就完成,但由于不能证明贝兹5年内没有发生同性性行为,所以被受赠者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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