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钟闯关 台铁公司条例粗暴直送院会

《台铁公司条例》草案昨完成初审,攸关台铁资产及员工权益等争议条文都未获充分讨论,台铁工会强烈不满。(本报资料照片)

《台铁公司条例》9争议条文

备受争议的《台铁公司条例》草案23条,昨日上午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历经4小时逐条审查,有高达1/3条文有争议遭保留,但在民进党籍召委无视在野党反对,批「一定要这么蛮横吗?」仅花1分钟举手强行表决,最后以9比5完成初审,全案连同保留条文包裹直接送院会处理,院会处理前须朝野协商。

《台铁公司条例》草案23条条文,有7条依照政院本通过、9条修正通过,保留7条,包括关于台铁资产及取得方式的最争议第9条,政院版提供台铁公司资产不受土地法第14条第一项、国产法第28条以及第60条规定,因争议过大,直接保留。

包括台铁工会在意的资产全保留、短期债务清零且不用土地作价、员工福利保障、优退离等都未获共识而保留;其中在第10条关于台铁短期债务清零,政院版是政府应移拨台铁局及所属机构经管适足资产,由交通部设立基金,处理原机构既存短期债务外,交通部折衷版也增订偿债基金应由交通部编制附属单位预算,但因立委意见不一,也未达共识。

至于第18条攸关台铁公司提拨职工福利金部分,是否要增订新旧制劳工福利一致条文,以及第23条施行日期是否要等劳资协商完毕,都因为没有共识而保留。

修正后差异最大的是第5条,台铁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从原本11人至15人改为15人至19人,除了1/5席次需由工会推派代表担任外,另规定1/3席次应是具备铁道、运输、产业管理、法律或财经专业的专家、学者;换言之,逾半数董事是专家学者及工会代表。

对《台铁公司条例》草案有高达1/3未达共识,却在委员会仅花了1分钟强行表决,完成初审,也引来台铁工会不满。其中更有高层表示「既然都过关了,你们五一就来上班赚加班费吧」,一句话更惹怒所有台铁人,台湾铁路产业工会秘书长魏豫绫痛批,好像《台铁公司条例》草案过关就有恃无恐,这只更印证了交通部根本不在乎基层的意见。

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昨天则重申,台铁公司化态度坚定,不会走回头路,也不会撤回公司化草案,台铁工会对公司化条例有意见都可以沟通,交通部会尽最大努力,若因台铁改革造成民众交通不便,行政院表达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