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200元」替代役男收容所私卖香烟 自首吐钱获缓刑

替代役男收容所私卖香烟给逃逸外劳。(示意图/翻摄pixday)

记者洪正达高雄报导

没想到转卖香烟也可赚钱!移民署高雄收容所一名施姓替代役男,在2019年1、2月服役期间,将市价20支装110元香烟,以1支100元到200元不等的价格高倍转卖给收容人牟利,直到被收容所内部人员察觉前已获利2657元,施男虽事后主动向廉政署自首并缴回不法获利,但高雄地院仍依主管事务图利罪处1年徒刑褫夺公权1年,缓刑3年,全案仍可上诉。

高雄地院指出,施男在2018年12月9日经替代役训练后,拨交到移民署南区事务大队高雄收容所服役,主要工作为所内岗哨,并协助收容及戒护等工作,但施男却在2019年1月27日至2月18日期间,在收容的外籍移工请托以及他自行招揽下,将市价110元的「DUNHILL」盒装香烟,以每支100元到200元不等的价格卖出,事后自行向廉政署自首,并缴回贩卖期间获利。

检廉介入侦办后,找来所内越南籍奈及利亚籍、印尼籍等4名收容人作证后,发现施男前后已卖了15次香烟,不法获利已多达2657元,认为施男利用职务之便靠近收容人,再借机高价贩售烟品,已经严重破坏了收容所管理秩序

不过合议庭审理考量依《贪污治罪条例》所规定,若不法获利在5万元以下,经自守并缴回犯罪所得可减刑,故判处他1年徒刑,也认为他应该不会再犯,故宣告缓刑3年,但缓刑3年期间必须接受2场法治教育,并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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