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头以上取得再利用资格养猪户 10月起可用厨余养猪

200头以上且具相关废弃物再利用资格者,农委会强调,仍依原核定内容使用厨余。(资料照)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宣布今年9月1日至9月30日养猪场暂停使用厨余养猪后,将届满一个月,非洲猪瘟中央灾害应变中心指挥官陈吉仲邀集全国农业行政首长会商后,决定自10月1日起持续辅导小型养猪场不再使用厨余等废弃物,并对于有意愿退场小型养猪户给予补助及奖励,借此辅导国内养猪产业全面转型及升级。

陈吉仲指出,鉴于小型养猪场设置厨余蒸煮设备有实质困难,饲养过程传播疫病风险相对较高,登记饲养规模199头以下者,仍将禁止使用厨余、动物性废渣及畜禽屠宰下脚料,无法配合者将辅导其退场。业者如接受转型辅导,将给予每头2500元补助,另将依其规模补助改善其喂饲系统1至20万元。如业者有意愿退场,将就其畜舍等设施补助每平方公尺1200元至1800元拆除费用,另也补助其废弃物清除费用上限15万元,以及依其规模补助奖励金1万元至60万元。

至于200头以上且具相关废弃物再利用资格者,农委会强调,仍依原核定内容使用厨余,及落实蒸煮,并请环保署运用既有机制加强监督。另外将请警政及卫生等机关持续查核高风险业者所售肉品之来源,透过公私部门协力,加强防堵非洲猪瘟疫情入侵,并协助国内养猪产业全面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