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启动养猪场联合稽查 强化厨余养猪安全
▲为强化厨余养猪安全,台南市动保处针对所有厨余养猪场进行全面联合稽查工作,如有未符合厨余蒸煮设备相关规定将依法裁处,并强化落实生物安全防疫工作。(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为强化厨余养猪安全,台南市动保处12月4日起,联合环保局及农业局畜产科,针对所有厨余养猪场进行全面联合稽查工作,如有未符合厨余蒸煮设备相关规定将依法裁处,并强化落实生物安全防疫工作。
依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简称OIE)疫情显示,中国大陆辽宁省沈阳地区2018年8月3日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目前已扩及21省达85案例,显示疫情严峻,传播至我国的风险剧增;动保处表示,非洲猪瘟病毒存活力极强,可于冷藏猪肉存活100天、冷冻猪肉存活1000天、猪舍存活1个月、粪便室温下存活11天,必须经高温加热后才可使病毒不活化,因此厨余须经高温蒸煮持续搅拌1小时、中心温度维持90℃以上才可喂饲猪只,一旦带病猪肉未经高温加热,即可感染猪只造成疫情跨境传播,且非洲猪瘟目前没有疫苗及药物可以治疗,将对本国养猪产业产生严重冲击。
动保处表示台湾为非洲猪瘟非疫国,养猪场应立即落实门禁管制及场内消毒、人员进出应更换专用雨鞋和衣服及进出车辆严密清洁消毒,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亦应避免涉足其他偶蹄类动物饲养场所、肉品市场及屠宰场;厨余喂饲养猪场,应加强蒸煮设备,厨余须经蒸煮1小时、中心温度维持90℃以上才能使用。
动保处再次呼吁辖内猪只饲养户避免前往中国大陆或其他疫区国家畜牧场进行参访或接触动物,返国后亦须更换衣物、淋浴并澈底消毒,并于1周后方可再进入动物饲养场,以确保所饲养动物之健康及防疫安全,并应每日观察动物健康情形,倘发现可疑疫情时,应立即主动与动保处联系,防疫通报专线06-632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