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过全球首部OTT专法

NCC于15日审议通过「网际网路视听服务法」草案,成为全球第一部OTT专法

采「捉大放小」精神

NCC主任秘书萧祈宏15日表示,该草案规画「自愿登记」制,但同时要求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市场影响力的网际网路视听服务业者办理登记,采捉大放小的精神。NCC官员表示,一定规模的OTT业者必须在台登记,Netflix等大型OTT业者应该都在纳管范围,被纳为应登记的业者若未完成登记,将被罚以10~100万元罚锾。

至于爱奇艺腾讯大陆业者,并未依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在台取得合法经营、却在台湾提供服务,不能依OTT专法办理在台登记,但NCC将透过配套措施,若电信事业提供这些业者所需电信设备电信服务、网路资料中心服务、内容传递网路服务、云端服务等,将祭出50~500万元罚锾。

市场解读,NCC这项要求,将让电信业者也被拖下水。根据新公布的「网际网路视听服务法」草案,办理登记之OTT业者,须定期向NCC提供用户数营业额及使用情况等营业资料,同时,NCC也要求OTT业者应共同成立或加入自律组织。

此外,经公告应登记的OTT业者,也需要公开揭露当年度自制或合制我国内容的具体措施比例。草案亦明订,文化部、NCC等相关政府机构将办理相关辅导奖励措施及鼓励方案,提升台湾内容产业制播能量

提升本土制播能量

目前在台提供OTT服务的主流OTT TV业者,包括Netflix、LINE TV、Hulu、Comcast、FOX+、爱奇艺、腾讯、LiTV、Choco TV、KKTV、Spotify,以及中华电MOD的VoD业务、台湾大的myVideo、远传的friday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