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不再当冤大头!NCC成立电信服务消费争议处理中心

记者洪圣壹台北报导

NCC 今天(11/26)协同台湾电信产业发展协会宣布成立「电信服务消费争议处理中心」,即日起受理民众陈情及调处通信案件与相关消费争议,强调站在中立、公正、公开的立场,落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针对目前处理通信事业情案结果位或消费者满意或超过申诉处理时限内未回复,及符合调处之案件,NCC 引进二级制消费争议处机制,并由电信业委托台湾电信产业发展协会在 NCC 成立「电信服务消费争议处理中心」,除办理争议调处外,同时受理消费申诉,依照相关规定引导双方达成协议,如果调处没有成立,NCC 还可进行第二次调处,让不满调处结果的消费者,可以再向 NCC 申请调处或是向各县市消费者服务中心或是司法机关,依循既有争议解决途径处理。

立法院立法委员李昆泽表示,在过去无论是政府统计,或是民间调查,所有消费争议第一名都是电信消费争议,今年在 NCC 就有 1,559 件跟电信消费争议有关的申诉案件,平均起来每天就有 5 件,当中被申诉五家有四家都是电信公司,尤其目前电信相关服务跟费率都是复杂的,包括电信业者提出的促销花招优惠措施,让消费者眼花缭乱,而消费者在消费资讯不足的前提下,就会产生消费争议,这也是电信服务消费争议处理中心成立的主要原因,未来希望以迅速、立即、公正处理为前提来解决消费纷争,维护消费者权益,未来立法院也会针对成效给予严格督促。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任委员石世豪表示,这只是制度建构的第一步,未来还有很多努力的空间,让消费者更能接受所有通讯服务,也能让消费争议能够有效地处理机制。「电信服务消费争议处理中心」除了可以有效解决消费者有关电信消费争议外,对于电信业者传播有害内容或是通讯传播事业平台经营者侵害著作专利企业秘密等争议,都可以获得公正、公平的解决管道

简而言之,目前处理消费者争议管道有三,除了一般电信传播业者的客服中心外,以及各县市消费者服务中心或司法机关,另外就是今天刚成立的「电信服务消费争议处理中心」,民众可拨打 0800034580 (0800您申诉我帮您)进行申诉;虽然「电信服务消费争议处理中心」判断消费争议结果后,最终还是会落回电信业者的客服中心处理,但是如果消费者对于议处结果不满意,还是可以持续向 NCC 进行第二次申诉,确实保障电信消费权益,相对以往来说,可说多了一个公正单位的把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