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快活不下去了!业界一面倒反对NCC立法管制OTT

▲NCC举办《网际网路视听服务管理法》(OTT TV)草案公听会主持人NCC委员林丽云(左2)、王维菁(右2)(图/记者陈世昌摄,以下同)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备受关注的《网际网路视听服务管理法》草案公听会3日登场,不仅相关业者出席众多挤满会场,更是炮声隆隆一面倒的反对政府专法来管理OTT。LINE TV资深总监许惠岚透露,目前多数业者面临经营困境,更需要大量投资,不知此法目的是要监管还是要发展内容,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受行政院政策指示由NCC主导的《网际网路视听服务管理法》,历经一年多研议后,草案终于出炉,其中最关键条文之一即是纳入协助中国非法业者处罚条款,使本法也被称「爱奇艺专法」,然而即将被纳入管理的OTT业者几乎是一面倒的反对立此法。▲NCC举办《网际网路视听服务管理法》草案公听会,与会业界挤满会场。NCC为表慎重,3日的公听会由林丽云、王维菁二位委员主持。NCC表示,根据109年「通讯传播市场发展概况趋势调查」,我国16岁以上且看过OTT TV之民众共有69.2%认为,基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我国视听内容竞争力等目的,应将OTTTV纳入适度管理。

NCC指出,OTT TV目前不属于广电三法监理范畴现行并无相关执照管制规范,难以对OTTTV进行任何限制或处分。NCC委员林丽云特别说明,NCC本于职责、保护消费者,必需要有所做为。代理爱奇艺的欧锑锑娱乐有限公司董事长立达表示,草案对OTT TV定义不够清楚,OTT有很多态样,不能说想要纳管的就说是,不想纳管就说不是,目前定义是以偏概全。▲欧锑锑娱乐有限公司董事长范立达出席公听会。另外所谓「抓大放小」管理,范立达说,所有OTT的使用率超过7%以上只有5家,YouTube、爱奇艺、line tv 、netflix、WEtv,其中有三家不在纳管范围,只剩下line tv 、netflix2家纳管。若以以付费平台来看,使用率超过1%的只有3家YouTube、爱奇艺、netflix,只有一家在纳管范围,如果业者不去登记,就不用被纳管也不用受罚,是很可笑的事。

台湾OTT协会理事长大卫也说,OTT产业正在萌芽,太多限制会影响投资意愿。协会主张扩大专法强力取缔盗版,一年造成283亿损失。▲台湾OTT协会理事长钱大卫。他同时提出三点建议:一、第五条取消登记制,因为现有地方政府已有登记。二、第八条的营业资料申报,对各平台都非常机密国外业者都非常坚决反对提供。如果只有本土业者登记会造成不公平。三、自制比例建议不要用处罚,用鼓励的方式。▲Line资深总监许惠岚

Line资深总监许惠岚也提出三点建议:一、line Tv 经营2年多了,关于专法的目的不太理解,因为目前多数业者经营困难,需要大量投资,不知目的是要监管还是要发展内容,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二、纳管标准希望明确、公平,抓大放小有鼓励业者不要做大。三、希望以自律优先做为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