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总统立委选举日 新北提醒老板该怎么算法给工资

▲ 2020总统立委选举日,新北提醒老板该怎么算法工资。(图/新北市劳工局提供)

记者郭世贤/新北报导

2020年1月11日为第15任总统副总统及第10届立法委员选举投票日,新北市政府劳工局提醒,具有投票权原属工作日的劳工,依法雇主应让劳工放假一日,工资照给。至于具投票权但当日原属劳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者,因劳工本得于当日行使投票权,因此不另外给假。

新北市劳工局表示,放假一日是指自午前0时至午后12时连续24小时。为保障具投票权的劳工行使参政权,投票权仅得于投票当日行使,性质与一般国定假日不同,雇主不得将投票日再与其他工作日对调实施。

劳工局说明,雇主如果征得具投票权劳工同意于投票日出勤工作,应不妨碍其投票,并应加给当日出勤工资,至于计算方式分为下列两种类型

一、原属劳工的工作日:应加倍发给出勤时段的工资。以劳雇双方原约定当天出勤8小时为例,劳工外出投票3小时,返回工作5小时,则雇主须加倍发给5小时工资。

二、原属劳工的休息日:视工作时数劳动基准法第24条第2项有关休息日出勤加给之规定计算,依劳工实际工作时数计给之加班费为前2小时4/3倍,第3至8小时5/3倍,第9至12小时8/3倍。

劳工局特别提醒,雇主应就劳工户籍地远近给予合理时间往返投票,若事业单位未依法给假或给薪者,可处2万至100万罚锾,并应补给工资,以维护劳工权益

「时间对我们来说完全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