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车堆肥厨余埋农地 屏东议员王景山父子缓刑改判关
国民党屏东县议员王景山父子与庄姓男子合开堆肥厨余回收公司,疑似处理量能不足,恶意在屏东多处倾倒298车次堆肥厨余,一审均获缓刑,上诉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屏东多处农地散发恶臭,必须大量换土才能回复原状,改判3人1年9月至1年10月不等刑期,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屏东县议员王景山父子与庄姓男子合开堆肥厨余回收公司,疑似处理量能不足,恶意在屏东多处倾倒298车次堆肥厨余,一审均获缓刑,上诉至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屏东多处农地散发恶臭,必须大量换土才能回复原状,改判3人1年9月至1年10月不等刑期,可上诉。
王景山与庄男为财夯实业公司实际负责人,分别持有53%和47%股份,王景山的儿子王琮荃则为公司从业人员,公司专营堆肥厨余转制成有机质肥料,标得高雄市、新北市等机关数百万元相关采购标案。
去年保七总队等单位获报,王景山等人在屏东多处恶意弃置堆肥厨余,立即报请检察官指挥侦办,并到该公司等相关处所搜索、拘提王姓父子到案询问。
王景山等人明知堆肥人员不足,翻堆机、输送带等设备故障,2021年11月起伙同运输业者,将298车次尚未处理过的厨余等废弃物,运至屏东县高树、九如、长治乡农地弃置。
一审根据监听译文、环保局督察纪录等相关证据,审酌3人均坦承犯行,农地现况经由目视影响不大,判王景山、儿子王琮荃、庄男1年4月、1年3月、1年2月,另需支付国库10万元、9万元、8万元,均宣告缓刑4年。
检方和王等人均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法官打脸屏东县环保局「目视已回复原状」的报告,认为受害土地均遭深挖凹洞、大量回填堆肥厨余,现场明显臭味四散,必须通过「换土」才能称作「回复现状」,原审明显量刑失当、过轻,考量王景山、庄男2人是此案主导者,最后改判王景山和庄男1年10月,王琮荃判1年9月,均不得缓刑,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