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男隆鼻猝死!整形界名医遭疑「麻醉害人」北市卫生局要查

▲葳亚娜诊所的整形名医陈威宇遭控医疗疏失酿死,家属落泪指控3大疑点。(图/记者中岳翻摄)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整形界夫妻档陈威宇、沈怡岒遭指控替1名病患进行手术,因麻醉并发症引发「恶性高热」,病患抢救后不治,家属29日召开记者会泪诉「陈威宇并没有麻醉师资格」、「麻醉同意书伪造文书的嫌疑」等疑点。北市卫生局表示已经派员前往了解,预期下周搜集相关资料厘清案情,特别是有无违反《美容医学特管办法》与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规定

30岁的汤姓男子,3月份东区葳亚娜诊所进行隆鼻手术,而负责手术的就是上遍知名电视节目的整形夫妻档中的丈夫陈威宇,但却遭控手术当天因麻醉问题,造成汤男因麻醉并发症引起恶性高热,造成汤男送医后不治身亡。

被害家属与律师召开记者会控诉,死者隆鼻手术前的全身麻醉,并没有由具有麻醉资格的医师进行,而是由萧姓护理师操刀执行,造成病患因麻醉并发症引起恶性高热,且让汤男在病床上躺了1个多小时,才透过民间救护车转送马偕医院

家属亦质疑麻醉同意书、手术同意书上有2种笔迹,陈威宇医师签名以及评估结果是由黑色笔写上,手术名称以及麻醉方式与下方的签署日期则是另外一种笔迹,而在手术同意书上特别标注「告知全身麻醉术后可能之问题」,怀疑事后刻意填写。

台北市卫生局医事管理科科长何叔安表示,今日已经派案同仁前往了解,预计下周可进行案情研判,由于本案涉及美容医学手术,需先厘清是否违反《美容医学特管办法》与《医疗法》相关规定。

卫福部去年9月修正《特管办法》提高美容医学管理强度,明定削骨、腹部整形、鼻整形、全身拉皮手术等7项特定美容医学手术执行手术医师资格。另也规范医疗机构施行前揭手术时,若为全身麻醉或重度镇静之静脉注射麻醉,应由麻醉专科医师执行;如果是中度或轻度镇静麻醉,则须有受麻醉镇静训练之另一名医师在场。

何叔安表示,如果经调查确认违反规定,依法处分5万至25万元罚锾,另也会针对医疗机构设置相关进行查察,违反规定可依《医疗法》处分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并令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按次连续处罚,并得处1个月以上、1年以下停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