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8人去年归化我国籍 越南菲律宾印尼籍居前三

▲图为移民外观。(资料照/记者张君豪摄)

文/中央

内政部统计,108年归化国籍人数共3438人,其中,越南籍2325人最多,菲律宾籍362人居次、印尼籍350人排第三,合计东南亚国家者就有3295人,归化原因以「为国人配偶」最多,占86.1%。

根据内政部统计处最新统计,108年归化国籍人数计3438人,较107年减少114人。归化原因以「为国人配偶」者2960人(占86.1%)最多,「未成年人之(养)父母现为国人」者132人(占3.84%)次之,「自愿归化」者113人(占3.29%)居第3。

内政部指出,108年归化者原国籍以越南籍2325人(占67.63%)最多,菲律宾籍362人居次、印尼籍350人排第三,合计东南亚国家者就有3295人(占95.84%),与去年比较,越南籍减少152人最多,另马来西亚籍增加26人较多。

内政部表示,108年归化国籍的女性共3097人(占90.08%),远高于男性341人(占9.92%);其中,女性「为国人配偶」者2794人(占90.22%),以越南籍配偶占73.05%为主,男性归化国籍者同以「为国人配偶」者166人(占48.68%)最多,又以越南籍配偶占24.10%最多。

内政部指出,归化国籍者以外国人国民结婚为大宗,近年因加强外籍配偶境外访谈、各国经贸交流社会发展变化,与外籍联姻对数渐减,导致归化国籍人数自99年7692人逐年递减至105年3252人。105年国籍法修正公布,放宽归化条件,106年人数升至5366人,107年、108年又趋稳。

另外,政府为延揽优秀外籍专业人士来台,针对「有殊勋于我国」,经行政院核准,或是科技经济教育文化艺术体育及其他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有助台湾利益者,由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推荐,经内政部召开审查会审查通过,许可归化后免提出丧失原有国籍证明

内政部表示,截至109年4月底,「有殊勋于我国」归化国籍者计73人,欧洲37人占52.11%最多,美洲24人占33.80%居次。另有139位「高级专业人才」符合国籍法规定,不用放弃原国籍成功归化国籍,以亚洲49人占39.52%最多,美洲39人占31.45%居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