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张照片直击无良渔民取「鱼翅」 断鳍鲨鱼被丢海底

▲安检人员甲板前舱共查获4片已肢解的鲨鱼鳍。(图/记者庄雅婷翻摄,下同)

记者庄雅婷/花莲报导

海洋悲歌又一起!海巡署第八三岸大队花莲渔港安检所11日执行安检勤务时,在高雄籍渔船「东发升」号查获4片遭支解鲨鱼鳍,把船长带回安检所了解详情时,船长坦承「鲨鱼躯体已在进港前,抛弃海中」。

当时渔船进港时,安检人员主动实施安全检查,就在甲板、前舱查获4片已肢解的鲨鱼鳍,总计2.1公斤,分别是1片背鳍、2片胸鳍、1片尾鳍

该船长接受调查时坦承不讳,「鲨鱼躯体已在进港前抛弃海中」。岸巡八三大队指出,由于渔民触犯渔业法,将函送渔业署办理品种鉴定裁罚事宜

副大队长廖仁荣表示,依渔业法第44条规定水产动植物之采捕或处理之限制或禁止;违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十五万元以下罚金。第八三岸巡大队也呼吁民众,如遇保育类动物搁浅、死亡等情事,皆可立即拨打海巡「118」报案专线通报,海巡署将立即派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