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翅害死鲨鱼 琉球渔船违反鲨鳍不离身 法办!
▲海巡人员在渔船舱内发现捕获水鲨之鱼鳍已先行割除分装处理,明显违反「鲨鱼鳍不离身」规定。(图/第一三岸巡提供,下同)
海巡署东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队新港安检所于17日下午,实施渔船进港安检检查时,发现琉球新籍一艘渔船违反渔业署公告「鲨鱼鳍不离身」相关规定,违规事证经搜证完备后函送主管机关裁处。
新港安检所同仁在渔船进港后,检查发现舱内捕获水鲨之鱼鳍已先行割除分装处理,明显违反「鲨鱼鳍不离身」规定,该批查获违规割除之鲨鱼鳍计8.82公斤(20片)、另于冷冻舱内发现鱼身5尾计63.52公斤,该案依违反渔业法相关法规实施函送主管机关裁处,以达海洋渔业永续保育目的。
海巡署第一三岸巡队呼吁民众若于海上及岸际有发现任何不法情事,欢迎随时拨打118服务专线,海巡署将竭诚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