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44万元说不清 还用人头帐户洗钱

宜兰县长林姿妙卷入贪污等案,宜兰地检署23日侦结起诉,主任检察官梁光宗说明案情时,提及林姿妙母女紊乱县府行政体制,检察官建请从重量刑。(李忠一摄)

宜兰县长林姿妙等主要被告涉犯法条

特殊洗钱罪小法典

宜兰县长林姿妙昨遭宜兰地检署依贪污等罪起诉,检方查出林姿妙有总金额超过7000万元来源不明的现金,并利用人头帐户洗钱,罕见地用查办诈骗或地下汇兑集团所引用的「特殊洗钱罪」究办。而林姿妙儿子林佑泽等4人所涉的湮灭刑事证据罪嫌,获不起诉处分,但仍另案追查装证据的「神秘行李箱」下落。

检方针对林姿妙所犯贪污治罪条例的财产来源不明罪表示,林姿妙从2010年起担任罗东镇长、宜兰县长,除每月3万元租金及每月薪资15万元的收入外,自述没有其他收入,但她7844万余元的现金,并无合理来源,与收入显不相当。

检方指出,林姿妙与其助理张桂绫为规避洗钱防制法,由林开支票存入许多人头帐户,再将现金交给张存入支票帐户兑现开立的支票,张再从人头帐户领出现金交给林等方式洗钱。

林姿妙的7844万元中,当中有2293万余元,从2018年10月起1年间存入林姿妙帐户,检方认为,林姿妙有对这笔款项来源提出合理说明的义务,但经查证,就林姿妙借偿款项经过、支付利息方式等情节,均悖于常情。

此外,检廉侦办此案时,「神秘保险箱」引发关注,传出林佑泽在检廉首波搜索后,拖着一只行李箱被发现,行李箱恐藏重要的罪证,也因此林羿伶、林佑泽及前立委杨吉雄与杨耀火兄弟等人,都遭检方依灭证罪传唤到案后交保。

检方因无法确认林羿伶等4人隐匿或湮灭的物品为何,难以凭杨吉雄片面指里面有县长选举疑似违法秘密文件,认为4人罪嫌不足,但为有追查必要,签分他案办理。

另前国大、林姿妙的堂姊林束梅与林姿妙金钱往来频繁,尽管检方认为,双方就都市计划的职务及个人金钱往来间具有利害关系,但也是查无证据足认林姿妙等人涉有贪污犯行,予以签结。 检廉还侦办罗东镇公所活动标案,怀疑镇长吴秋龄与其夫婿魏炎辉等人涉有不法,但经查无具体事证签结。

检方说,吴秋龄不当关说1558地号土地免征土增税,及县府部分科员、代理教职、工友、驾驶等人事职务疑涉不法等案,经县长推荐及办理同额面试录取,未采公开甄审方式,因无事证足认林姿妙涉有贪污,也予以签结,至于签结部分是否涉有行政违失,会另送监察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