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偕熟女邻居5星大饭店开房 捉奸不开门辩腰痛复发

7旬翁偕熟女邻居投宿5星大饭店,遭捉奸拒绝开门,辩称腰痛旧疾复发才住饭店。(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名郭姓7旬老翁跟张姓女邻居结伴出游,还投宿五星级度假大饭店,同住一间房,被郭妻报警捉奸,并怒告两人求偿100万元;郭翁辩称是陪张女南下探亲,因腰痛等旧疾复发才留宿饭店,张女也坚称两人没有不正常男女关系。但高等法院认定若无特殊情谊,不会与配偶以外之人同住饭店房间,就算有需要,也可自己住一房,两人行为确实侵害郭妻配偶权益,判2人应连带赔偿20万元确定。

根据判决书,郭妻指控,和丈夫结婚40年,但她发现已退休的丈夫与担任公务员的张姓女邻居过从甚密,偷偷结伴出游,还有手牵手等亲密举止,2019年10月还投宿一家知名五星级大饭店,同住一房,显然有不正常男女关系。

当时郭妻报警捉奸,但郭翁坚持不开门,郭妻质疑,若2人无奸情,为何不开门?认为自己配偶权益遭侵害,对2人提告求偿100万元。

张女则辩称,不知老翁有配偶,只知他是独居老人,将他视为长辈朋友,两人并无男女不正常关系。2019年10月原本打算和女儿入住该饭店,但女儿无法前往,才询问郭翁是否可以陪同散心,加上郭翁当天突然腰痛旧疾复发,2人才一同留宿该饭店房间;至于被拍到多张和郭翁亲暱、牵手照片,是基于晚辈对长辈的照顾,并无暧昧关系。郭翁也指称,张女是以朋友、晚辈的立场照顾他,而当时他因腰部脚背板旧疾复发,才投宿饭店,吃完药已睡觉。

不过,高院审理认为,两人手挽手同行时,郭翁神色自若,看不出任何行动不便、需人搀扶的必要;况且,已婚男女若无逾越友情之特殊情谊,为免遭人怀疑有逾矩之举,应该不会与非配偶之人同住饭店房间,就算有投宿必要,也可自住一房,认定2人有不正常男女关系,已侵害郭妻配偶权益,判2人应连带赔偿郭妻20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