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女店员告白一秒被拒 高雄男熊抱摸9秒还怪她「太激动」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李姓男子暗恋超商女店员小花化名),去年10月26日看见对方正在货架补货,于是上前抚摸肩膀,接着从后方强行环抱,事后却辩称是因为「小花很激动」才突然抱住,没有骚扰的意思。不过,高雄地院法官认为是李男方面好感,告白被拒绝却伸出咸猪手,经小花反抗还不罢手,第二次碰触时间长达9秒,最终不采信他的说词,并依强制罪判处有期徒刑10月,全案仍可上诉。

▲小花指控李男熊抱、袭胸。(示意图/记者邝郁庭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小花在判决书中提到,「他有搭我的肩膀,那时我跟他讲不要乱来,他有答应我说好,接着就跑到我背后,问我要不要跟他在一起,我说不要,他就直接抱我,我一直用力挣扎,他的手有碰到我的胸部,左胸有不舒服的感觉」、「他的右手已经直接环抱住我的腰,(左手)直接整个伸进去(腋下),我认为他是在骚扰我」。

对于被指控为色狼,李男矢口否认犯行并辩称,是因为摸肩膀的时候小花太激动,才会改从后面环抱,但没有袭胸,「我是弯下腰,不是摸她胸部,也没有要骚扰她的意思。」

▲李男想和小花交往。(示意图/记者许力方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但高雄地院法官勘验超商监视器画面,发现小花的确有明确拒绝并做出挣脱动作结果就被李男用双手环抱住,她一边挣扎一边站起来,过程男方完全没有要松手的意思,左手也有碰到胸部,右手则是环住腰部。此外,李男在接受侦讯时曾坦承,「当日我在超商内是在闹她,第二次碰触长达9秒,我承认我的行为构成性骚扰。」

法官接着指出,李男只是因为告白被拒绝,就以强硬手段骚扰小花,况且任何正常女性无端受到骚扰、环抱,自然都会激动挣扎,他却没有停手,挨告后辩称没有骚扰的意思、没有妨害女方身体行动自由等等,根本就与事实不符,最终不采信他的说词,并依强制罪判处有期徒刑10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