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杀手持冲锋枪开14枪 「打乎死」 碰!腹部中枪鬼门关走一遭
新北市瑞芳2019年6月间暗夜枪响,3名男子中弹受伤,幸均无生命危险。瑞芳警分局逮捕主嫌余姓男子及陈姓男子,移送地检署起诉,基隆地方法院判以杀人未遂等判陈男处有期徒刑7年6月,余男6年10月。
2019年6月10日凌晨,新北市瑞芳区三爪子坑民宅前,突然停了二辆车,车上陈男随即往屋内开枪,共有3名男子中弹,其中2人送往基隆长庚、1人送往汐止国泰,还好没有发生生命危险。瑞芳警分局马上成立专案,抽丝剥茧后,终于循线逮捕余姓主嫌及涉嫌开枪的陈姓男子,移送基隆地检署。
▲ 新北市瑞芳三爪子坑深夜发生枪击案。(图/记者郭世贤翻摄)
经查,主嫌余男2019年6月10日在瑞芳KTV小吃部遇到宿怨的涂姓男子,二人一言不合发生肢体冲突,经店家劝说,两人虽各自离去,但后续竟各自撂人助阵,余找来陈男9人,分搭两辆车带枪及棍棒,找到三爪子坑的涂男友人家,陈男持改造手枪及改造冲锋枪共开14枪。
涂男及友人不及逃逸,涂男、曹男、连男2脊椎、腹部、右膝盖等多处中枪,经送医急救才脱险。有鉴辖区发生重大枪击案,瑞芳分局立刻组成专案小组,循线逮捕余男,并出示监视器画面,余男、陈男等人坦承涉案。
开枪的陈男坦承持有枪砲弹药等,但否认有杀人故意,是见对方开火,胡乱开枪反击;余男则辩称,他不知陈男携带手枪,「打给他死」是互骂之语,持枪是为防身之用。
不过,中枪的曹男指出,一个白色衣服的人(余男)拉着枪手进来,指着他说「打乎死」(台语),枪手就对着腹部开枪。而且监视器拍到涂男等人在客厅闪避,陈男却持续持枪朝屋内射击,足认陈有杀人之不确定故意,且近距离射击致曹男腹部中枪,显非单纯自卫。
法官认为,被告2人仅因细故纠纷,即持枪并纠众前往私人住宅开枪,对社会治安及他人生命身体安全均有严重危害;主嫌2人否认杀人未遂犯行,亦未与被害人和解,依杀人未遂、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罪嫌,判陈男处有期徒刑7年6月,余男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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