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前女友讨拍却忍不住了 海边硬上、车上性侵样样来!

林男心情不好约前女友谈心,竟然进行性侵。(示意图黄克翔摄,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基隆一名林姓男子找前女友诉苦,到渔港散心时竟然趁旁边无人时,强脱女方衣裤性侵得逞,几个月后又邀对方出游,没想到此次在车上进行性侵,让女方一气之下告上法院。基隆地院强制性交罪将他判有期徒刑4年。

据《自由时报》报导,去年7月林男心情不好,便打给前女友讨拍,把对方带到渔港散心时竟然一时兴起,趁着四下无人时对女方性侵;2个月后再次邀女方外出谈心,原本说好到阳明山散心,结果还是抵挡不了狼心,竟然将对方强拖回车上性侵得逞。

法院审理期间,林男坦承有和前女友发生性关系,但是否认有性侵的行为,强调过程完全是你情我愿。最后,法院依女方提供的验伤单,认定林男有强迫发生2次性行为,并依强制性交罪各判3年2月徒刑,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