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捷拿「港版国安法」为由 林飞帆批国民党:报复适可而止

高雄市议员黄捷。(资料照/记者洪靖宜摄)

记者黄巈禾/台北报导

无党籍高雄市议员黄捷罢免案6日举行,根据罢免方所理由书中,称黄捷违反《国安法》第21条,然台湾《国安法》全文仅10条,大陆推出的港版《国安法》才有与罢捷方所提法条相似内容。对此,民进党秘书长林飞帆批评,黄捷若被罢免成功,就是《港版国安法》第一个成功DQ的民选议员,不是在香港,而是在台湾。

林飞帆4日在脸书表示,《港版国安法》是港府拿来恫吓镇压香港民主派的武器,1个月前,港府才用违反国安法为由,对「35+民主派初选」的民主派人士进行史无前例的「大逮捕」,被香港朋友比喻为港版美丽事件

林飞帆指出,事实上,香港的立法会议员和区议员被大规模DQ(取消资格),但港府尚未使用《港版国安法》作为DQ民主派议员的理由,而是用其他的罪名,也就是说,如果黄捷被成功罢免,就会是第一位成功被用部香港法律为理由取消议席的民选代表,不是在香港,而是在台湾。

林飞帆提到,过去两年,香港人从「反送中」到「反国安法」,许多人被抓、被关、被消失、被迫流亡,直到此刻都还在面对威权镇压的阴影国民党操作的报复性罢免,以《港版国安法》作为理由,这不仅不能被接受,也绝对应该被彻底制止。

林飞帆强调,台湾作为成熟的民主国家,相信大多数人台湾人民都很珍惜现有的民主体制,也希望这样报复性的政治闹剧适可而止,台湾民主得来不易也走得相当艰辛,希望凤山朋友6日一起出来投下不同意罢免,终止这场报复性罢免的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