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巿净零自治条例 中央杯葛卡1年

台北市去年率全国之先通过净零排放管理自治条例,国民党议员秦慧珠发现,北市府遭环境部发文要求补充说明、重新检视,迄今未核定,创下地方立法、中央杯葛1年多的奇特案例。图为2023第二届亚太永续博览会开幕暨联合颁奖典礼,传达永续理念和作为,共同迈向净零未来。(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去年率全国之先通过净零排放管理自治条例,国民党议员秦慧珠发现,北市府遭环境部发文要求补充说明、重新检视,迄今未核定,创下地方立法、中央杯葛1年多的奇特案例,她更认为中央显然有政治考量,要让绿营县市率先通过,不让北市先驰得点,实在糟糕。

《台北市净零排放管理自治条例》去年6月22日经三读通过,市府7月5日函报行政院,台北市长蒋万安上任后,今年3月22日函询行政院进度,行政院5月24日函请市府重新检视自治条例,并就是否抵触2023年2月15日修正公布的《气候变迁因应法》、《证交法》补充,市府则于6月26日函文给行政院。

秦慧珠批评,北市去年在中央无作为未修订《气候法》前,率先订定净零排放管理自治条例,内容比中央更明确、更周延且更严格,但中央以并不完备的中央法规卡北市自治条例,让其延宕1年多未获中央核定,这样的情况实为少见,盼环境部正视,尽速核定勿再拖延。

除北市,高雄今年6月也完成自治条例,但迟了北市1年。秦慧珠炮轰环境部动作慢、嫌东嫌西且公文又模棱两可,迟不核定显然有政治考量,恐做球让绿营县市先通过,实在很糟糕。

北市环保局气候变迁管理科长刘燕慧指出,中央认为在北市的自治条例中,环境教育时数与中央抵触,且碳费属中央职权,北市就内容向中央具体说明,目前已回文待中央核定。

对此环境部说明,依《地方制度法》规定,由于《台北市净零排放管理自治条例》具有罚则,应报行政院核定,目前研处中。

环境部强调,《气候变迁因应法》规定应办理事项,包括成立气候变迁因应推动会及经中央核定的「温室气体减量执行方案」,更应积极优先推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