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官舍仆役当老母看护还私吞珠宝 前驻越代表黄志鹏不起诉
▲ 前驻越代表黄志鹏 。(图/翻摄驻越南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官网)
驻越南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前代表黄志鹏,退休后遭检举,涉嫌在春节返台期间,把官舍仆役也带回台湾当母亲的看护,另疑似侵占要当外交礼物的珠宝,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台北地检署调查,照顾黄母的生活起居本来就是聘雇仆役的工作内容,而珠宝可能因疏忽没纪录赠送对象,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处分不起诉黄。
黄志鹏于2016年初退休后,被告发涉嫌从2013年起,连续3年春节期间,把在越南代表处担任官舍仆役的阮姓女子带回台湾帮佣,等于贪污公家支付给阮女的每月薪资美金274.5元,另外还涉嫌侵占外馆8件珠宝礼品,离职后都没归还。
黄志鹏否认贪污,辩称阮女在春节期间休假领薪没事做,他自费帮阮女办签证买机票来台,此外,外馆的珠宝他已经送给外宾,其中涉及外交机密且他忘记对象,不过他离开外馆时都有交接。
检方认为,阮女是代表处聘请的仆役,工作内容是黄的官舍清洁、管家等,包括照顾黄及一起住在越南的黄母生活起居,而薪资是外馆员工固定申请,黄出机票钱让阮女回台继续照顾母亲,没有违反外交部规定。至于珠宝部分,因价值仅1200元至2500元,且可能因疏忽而未填写赠送名单性,因此认为全案贪污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黄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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