揹债圆加拿大移民梦 结婚38年跨海分居16年夫累休妻
桃园李姓男子1980年与黄姓妻子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子女,但2002年时妻子带着女儿到加拿大念书,没想到夫妻俩就此开始长达16年的「分居」,对方甚至还在当地有新的男伴,因此决定诉请离婚。
▲李男指控妻子丢下他一个人在台湾,自己却在国外玩乐。(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李男表示,女儿前往加拿大前一家人一并办理移民手续,但他并未取得当地的公民资格,因此留在台湾处理工作同时提供各种经济支出,后来女儿嫁给加拿大人与丈夫、婆婆同住,妻子只需要偶尔去探望应该没有继续陪伴的必要,于是多次提出返台的请求,没想到都被拒绝,甚至还出现固定的男伴,「我们虽然曾有全家移民的梦想与共识,无奈经商失败我只能留在台湾,举债支持女儿出国完成学业终至成家,没想到妻子不愿面对经济现实,长期把我一个人留在台湾不顾,自己继续在加拿大玩乐。」
不过,黄女反驳,女儿一开始到叔叔家借住受到婶婶虐待,天天打电话回来哭诉,她才会在拿到公民资格后前往加拿大居住,这一点丈夫是知道的,期间也曾回台居住,没想到竟然撞见对方和一名徐姓女子交往过密,双方因此发生争吵还立下切结书,「我当时恳求他迁居一起生活,并愿意以公民身分担保重新办理移民申请,结果他以『经济事业繁忙』拒绝,明明多次出国却鲜少入境加拿大。」
黄女强调,自己克服语言、国情的差异,在加拿大购置不动产,工作好不容易也上了轨道,如今却要求放弃一切回台,看到她与朋友相处就指责在国外玩乐,甚至以恶意遗弃为由诉请离婚,根本没有体认配偶也是独立的个体这一点,只是凭一己之念要求配合。
桃园地院法官认为,李男与黄女结婚38年却分居长达16年,双方鲜少往来,近2年的互动更是趋近于零,基本上已经沦为有名无实的夫妻,加上两人都没有试图挽回感情的意思,最后裁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