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基尼妹垦丁学潜水腿开开 色教练冻未条 手指深入黑森林三角洲
新北市一名女子到垦丁上潜水课,教练竟趁她练习时,从三角泳裤边缘,将手指插入她下体性侵。(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市1名女子美美(化名),2017年到屏东垦丁上自由潜水课,岂料课程最后一天,张姓教练竟利用美美练习时,双腿开开呈大字形,趁机将手指从她比基尼泳裤边缘伸入指侵得逞。一审张男被依乘机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上诉期间他以27万元与美美和解,二审高院改轻判6月,并予以缓刑2年。可上诉。此外,案发后张男潜水教练一职已遭停权。
根据判决书,想要学习潜水的美美,2017年7月上网找到屏东垦丁一家评价优良潜店,报名3天自由潜水课程。美美指控,课程最后一天,她在潜水中心的泳池练习准备呼吸,张男的手一开始是放在她上腹部,但后来说会影响腹式呼吸,所以改放到她下腹部,美美当下虽觉得奇怪,但也只能相信。
岂料张男得寸进尺,趁美美练习时,利用水流波动之际,触碰美美下体;这次美美真的被吓到,借口上厕所,趁机传讯息在line群组询问「教练的手应该放在哪里」,因为当下没人回应,加上课程只剩1小时,于是美美选择继续下水。
岂料这回张男竟趁她练习准备呼吸,身体呈现大字型,从三角泳裤的侧边将手指插入她下体指侵。美美当场抓住张男的手,并且质问「你在干嘛」,张男回说「我失控了」。
虽然张男否认犯行,辩称担心美美沉入水中,才会出手搀扶,但屏东地院认为被害人指证历历,前后供词也一致,因此不采信被告说法,依乘机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月。全案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考量张男以27万元和美美达成和解,被害人也同意予以缓刑,最后改判有期徒刑6月,缓刑2年,得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