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政治献金私相授受 内政部修法:关系人交易应揭露

内政部表示,现行政党、拟参选人以政治献金支付竞选所需相关费用,若厂商为其特定关系人,常遭质疑有私相授受、图利情事,因此,这次通过「政治献金法」第20条、第23条、第36条修正草案,有助强化关系人交易透明机制,能够减少外界误解,同时也有利公众监督。

这次修法主要是依监察院修法意见,将「政治献金查核准则」规定应揭露事项,提升到母法规范,使监察院对于未依规定揭露的处罚,有明确依据。

至于应揭露的关系人范围,也参酌查核准则规定,包含政党之负责人、选任职人员、拟参选人及其配偶等亲属,或由相关人员担任负责人、董监事、经理人等职务之法人或团体。

此外,这次修法也是配合联合国反贪腐公约首次国家报告后进行检讨,希望借此使政治献金支用情形更为公开透明,以防杜不当利益输送,对促进政治清廉,有正面积极作用。内政部指出,修正草案将陈报行政院审查后,尽速送请立法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