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力党团提案修法 收受大陆政治献金最重处10年徒刑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26日召开记者会,提出《财团法人法》与《政治献金法》修正草案,针对收受大陆政治献金、未依规定期限缴交受理申报机关办理缴库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时代力量党团26日上午举行「中共献金加重罚则宗教法人财务透明」记者会,并于会中提出《财团法人法》第75条案与《政治献金法》第25条文修正草案。

党团总召黄国昌指出,依照现行《政治献金法》规定,禁止收受外国人、大陆人及港澳地区人民的政治献金,违者将科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从先前在推动《国家机密保护法》与《国家安全法时力党团的态度就很清楚,就是台湾当前面对最主要的威胁来自中共政府,若收受政治献金的对象是来自于对台湾有侵略、并吞意图的不友善政府,就有必要透过《政治献金法》强化处罚的规定。

根据时力党团提出之《政治献金法》修正草案,明定若收受政治献金之对象属于大陆地区之党务军事行政、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涉及对台政治工作影响国家安全或利益之机关(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未依规定之期限缴交受理申报机关办理缴库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收受金额超过法定上限,将加重其刑至2分之1,并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图/记者屠惠刚摄)

此外,时力党团也提出《财团法人法》修正草案,将宗教财团法人纳入范畴。立委徐永明表示,时力在去年六月《财团法人法》修法时就主张将宗教财团法人纳入规范,可惜民进党团与国民党团都不支持。但如今看到不管是彰化的五星共产庙,又或是台南新营的共产庙争议,都可以看见对岸透过宗教体系进行统战,呼吁朝野党团应重新思考修法之必要性。

针对民进党团抛出《反渗透法》草案一事,黄国昌表示届时若迳付二读后交付协商,按照一个月的协商冷冻期,最后能通过的时间只剩12月31日的院会,亦即必须跟「立法院不要休会」相互配合。他呼吁,补强台湾国安防卫体系的缺漏是朝野共同责任,盼其他政党能够重新考虑休会之必要。

徐永明则说,本周五将《反渗透法》交付协商时,希望不只有民进党团的版本,包括时力党团与民进党立委尤美女的版本都能够一起交付协商,也呼吁民进党团撤回提前修会之提案,否则不禁会让人质疑反渗透法「是修真的还是修假的」。

▲时代力量党团举行「中共献金加重罚则,宗教法人财务透明」记者会。(图/记者屠惠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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