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成年下修为18岁 学者爆:社会冲击恐怕会比想像中大

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成年年龄自20岁下修为18岁。(摘自民进党脸书

立法院三读通过民法成年年龄下修至18岁,结婚年龄修正男女均为18岁;并设有缓冲期2年,预计于2023年元月起实施。政大法律副教授宏恩昨(25日)在脸书发文直言,「这个法律修正后的社会冲击恐怕会比想像中大」。

刘宏恩认为,这是意料中的事情,毕竟,在现行法律体系中,18岁以上未满20岁的年龄长期处于一种「尴尬年龄」的状态。他以自身在大学教育现场为例,「我不知道以后各大学科系究竟还有什么理由,要为『成年人』举办『新生家长亲师座谈会』?」

刘宏恩举例,未来大一大二同学们想要休学,将完全不需要家长同意,不想念的同学也不能任由家长越俎代庖来代为注册,以后学校势必要面对许多忧心如焚、来拜托学校但校方爱莫能助的家长。

针对未来恐出现的问题,刘宏恩认为,社会及学校怎么看待18、19岁的年轻人,以及怎么看待他们的决定的「社会态度」,并不是law in books的问题,而是law in action的问题;他说,前者只要把六法全书上的白纸黑字改一改就可以,后者却是更为复杂且深远的事情。

最后,刘宏恩也喊话,大家应该要认真想想,「我们的社会各界及各机构行号,大家是否都知道该好好准备、必须要调整自己的态度及长久惯习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