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回应 私法人购宅已大减98%

林家正指出,本件私法人购入「西华富邦」一案,确实属于依私法人购买住宅许可制规定经核可取得,但依政府资讯公开法,不得公开法人经营事业内容,因此无法公开其核准用途;不过,该公司于买卖登记后,将列管五年内不得办理移转,以避免短期投机炒作。

内政部地政司统计,今年7、8月私法人买卖登记取得住宅仅有37户,与去年同期私法人取得住宅2,003户的买卖登记比较,私法人购宅已大减98%。

地政司也指出,同期间全台共有76件提出申请案,目前58案已审查完毕,共44件获准,许可比率达75.9%;地政司说明,私法人申请购宅与实际买卖移转登记不见得会同步,只要私法人有购屋意愿即可申请,先获得「门票」后,再依需求决定是否购入。

内政部强调,私法人原则上无居住需求,经统计2022年私法人购买住宅户数为22,502户,较2019年的10,219户大幅增加一倍以上。此外,2022年间,非不动产及营建业法人持有一年内即出售比率高达六成,显见确有短期进出情形,影响国人居住权益,所以才有必要加以限制。

不过,私法人购买住宅,仍有9种情形免许可,包括公(国)营事业或受政府捐助之财团法人、AMC/台湾金联、经纪业买受瑕疵物件、法院拍卖、文化资产、优先购买权、都市更新、危老重建、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