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 私法人购置住宅拟限3用途

九合一地方选举后,总统蔡英文召开高层会议,强调要继续推动居住正义等住宅政策,上会期没机会初审的《平均地权条例》,在这会期最后倒数一个月,力拚完成三读程序。

本次打炒房修法的重点在于限制私法人购买住宅、预售屋交易限制,内政部已拟定五大子法予以配套管理,包括:私法人买售供住宅使用房屋许可办法、预售屋及新建成屋买卖契约让与或转售审核办法、预售屋买卖契约让予或转售之情形公告、实价登录申报查询办法修正、检举奖金制度。

修法说明中指出,私法人原则上无「居住」需求,现行对私法人购置住宅无相关限制规范,易使住宅成为私法人投资炒作标的,导致住宅市场发生投机垄断。

因此,内政部提出新增《平均地权条例》第79条之1:「私法人买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应检具使用计划,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

子法「私法人买售供住宅使用房屋许可办法」中规范,私法人包括依法设立的社团法人(公司)和财团法人,买卖住宅(含预售屋)要先检具使用计划,向内政部申请许可。

私法人购置住宅仅限于3大目的:参与都更危老整建使用、作为员工宿舍、具规模的长期出租经营。

在预售屋交易管理方面,「预售屋买卖契约让予或转售之情形公告」中规范,签约后若遇重大事故无力缴款,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请换约,重大事故包括:非自愿失业、重大伤病,以及其他重大事故。

为避免滥用重大事故为理由申请换约,经地方政府同意换约后,每人在2年内只能换约1户。除上述重大事故外,配偶与直系血亲、二亲等旁系血亲之间,可以进行预售屋换约,不限2年1次。

而为防止不肖建商以假的资讯进行实价登录,扰乱市场,未来预售屋解约也须申报实价登录,实价登录系统上也会注记该户已经解除买卖契约。

本次修法同时增设检举奖金制度,鼓励民众对实价登录不实、不动产炒作等违规情形进行检举,检举人必须提供明确事证,以避免浮滥或不实检举的情形。

违规者将处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罚锾,将提供罚锾的一定比例给检举者,相关规范仍在拟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