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集团推冰岛挖矿机…港星涉买卖遭通缉!台湾最上线吸金破亿

港星彭伟华涉比特币非法吸金案后,检警查出「在台最上线」林姓父女档及下线王姓男子涉案。(图/路透资料照)

记者陈羿妏/台北报导

曾获金钟奖港星彭伟华(KK)2014年代表香港「My Coin比特币交易平台」来台推广业务,孰料,该平台吸金超过30亿港币后,2015年3月却突然关闭,投资客血本无归,其中部分受害者台湾人。检警循线调查,发现在台最上线林姓父女档、下线王姓男子在台发展,吸金1亿300万元,讯后依法起诉。日前台北地院审结,依非法经营银行业务罪,分别判林男2年6月、林女王男各2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透过港籍友人「Flora姐」介绍,担任「氪能比特币采矿投资案」在台最上线,女儿林女负责会计、王男则为下线,三人与「Flora姐」、贺姓男子、彭伟华等港籍人士,共同基于非法收受投资款项之犯意,2014年1月起至同年12月在台共同投资「氪能集团」,推广氪能投资案,以专门技术开发比特币挖矿机系统,并设置冰岛声称投资客可以租用集团挖矿机,进而将挖得的比特币,进行买卖变现。

期间他们以「裕势投资公司名义,陆续在台北神旺、喜来登等饭店举办「My Coin交易平台」比特币投资说明会,由彭伟华等人来台担任主持人说明投资方案;投资内容为一年有「10K」「30K」、「90K」这三种方案,分别为10枚、30枚及90枚比特币去租用挖矿机,每日可挖得0.06至0.7枚不等的比特币,若换算成台币,约6万元至216万元不等,年利率高达265%,另外投资人若有拉下线,可从中获取约20%至30%之比特币。

孰料,仅过了一年时间,台湾部分已吸金1亿300万元,香港部分更是吸金超过30亿,直到有投资人发现利息未入帐,想前往公司查看,才惊觉遭骗,愤而提告,事件才因此曝光。检警着手调查后,先是将林男等人带回到案说明,讯后依违反《银行法》起诉,而调查期间港籍人士包含彭伟华未到案,目前由检调另通缉中。

对此,法官勘验相关证据说词后,认为林男、林女、王男非吸金首脑,且考量王男吸金6197万1364元、王男吸金2730万4354元,两人获利分别为57万4000元、31万7712元,林女过程中仅领有固定薪水18万元,再加上部分投资人也摸摸鼻子自认投资「有赚有赔」不追究,因此酌减刑期,依违反《银行法》非法经营银行业务罪,分别判林男2年6月、林女及王男各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