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云南反共救国军 孤军奋战入史册获颁纪念章

记者陈怡静/综合报导

国防部12日宣布「中华民国云南反共国军纪念章颁给作业规定」,将表彰民国38年后参加云南反共救国军作战的官兵,制颁中华民国云南反共救国军纪念章,颁给对象包含云南反共救国军之官、士、兵或其直系遗族。过去这些在异乡奋战的孤军老兵早已凋零,国防部将表彰这些无名英雄,让他们的战功名留青史

▲国防部将表彰民国38年后参加云南反共救国军作战的官兵,制颁中华民国云南反共救国军纪念章。(图/国防部)

民国38年(1949)中共建政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在此之际,仍有一批国府军队遍布于云南、滇缅边区,与共军持续作战,隔年韩战爆发,这些国军改编为云南反共救国军部队李弥蒋介石之命担任总指挥官。李弥过去曾率军参加徐蚌会战,战事失利后,受任为第六编练司令部总司令,以云南为整训基地,编成第八军。

李弥在民国40年曾率云南反共救国军成功反攻云南,攻克部分县乡。但在7月被解放军击退,撤出云南省。隔年夏天,李弥再度反攻云南未果。云南反共救国军在缅甸、寮国边境活动期间,建立了云南省反共抗俄大学,培训部队成员,也兴建了猛撒机场。

▲李弥担任云南反共救国军总指挥官。(图/翻摄自维基百科

美国国务院解密档案记载,最初美国不乐见国府军队在滇缅边境闹事,担心造成缅甸内布局势混乱,民国39年7月28日,美国国务院透过台北大使馆,向李弥建议投降缅甸,不过李弥坚持不肯,政府若强硬要求李弥投降,他将以辞职作为威胁。

然而,缅甸对于反共救国军的活动相当反弹,便向联合国控诉中华民国政府侵略缅甸,联合国也随即做出决议,要求缅甸境内外国军队须撤离,蒋介石在国际压力下宣布撤军,分批将部队撤回台湾。但仍有部分军队未撤离,留在泰缅边境落地生根。

去年10月,国民党立委吴斯怀曾在质询时要求,希望退辅会能将在泰国的云南反共救国军阵亡英灵,迎回忠烈祠,并支援经费整建当地孤军墓园、照顾遗孤。退辅会主委冯世宽则答应,将以最快时间用专案向立委说明,并研议办法。如今,国防部也将颁给纪念章,纪念这些曾经为国滞留在异乡的战士

※以下为国防部「中华民国云南反共救国军纪念章颁给作业规定」:

中华民国云南反共救国军纪念章颁给作业规定一、为表彰民国 38 年后,参与「云南反共救国军」历次作战冒险犯难、出生入死、牺牲奉献国军官兵,特制颁中华民国「云南反共救国军纪念章」(以下称纪念章),永为志念

二、颁给对象:云南反共救国军之官、士、兵或其直系遗族(每户以乙座为限)。

三、申请程序:(如附件 1)(一)居住于台、澎、金、马等地区者:

1.本人或遗族迳至各县市后备指挥部(服务中心)服务台填具申请表(如附件 2),由各县市后备指挥部(服务中心)先行实施初审,依存管兵籍资料查证后,呈报国防部后备指挥部核认,再将核认结果及纪念章回复各县市后备指挥部(服务中心)并副知国防部;如无法审认兵籍资料由国防部后备指挥部函送军事情报局复审,军事情报局将核认结果回复国防部后备指挥部(副知国防部),据以发给申请本人纪念章。

2.本人或遗族透由国内民间团体统一造册后,向国防部申请,经国防部函请军事情报局审核无误后,由国防部回复国内民间团体,按名册发给申请本人纪念章。

(二)居住于海外地区者:本人或遗族填具申请表,送至中华民国各驻外馆处(请外交部通电各外馆处责成馆长调度辖下所属机关,含侨务委员会及国防部之驻外单位配合办理),由各驻外馆处迳函送国防部审颁,并由外交部协助转送至各驻外馆处,据以发给申请本人纪念章。

(三)居住于泰北地区者:1.本人、遗族或团体向驻泰军协组填具申请表或统一造册,由驻泰军协组依「滞留泰缅地区前国军人员领取战士授田证凭据补偿金名册」审认后,据以发给申请本人纪念章,并将发给名册送国防部备查。2.非前述名册内本人、遗族或团体向驻泰军协组填具申请表或统一造册,由驻泰军协组函送军事情报局审核,军事情报局将核认结果回复驻泰军协组(副知国防部),据以发给申请本人纪念章。

(四)申请佐证资料:1.申请表。2.申请人之身分证明文件(请张贴于申请表)。3.军职证明资料。4.已故官兵由遗族(直系亲属)提出申请,请提供申请人与已故官兵之亲属证明资料。5.国内民间团体请依附件 3 格式统一造册办理申请。

四、纪念章不得比照勋、奖章核发退除给与、慰问金,或申请葬厝及旌表

五、任务区分:(一)陆、海、空军司令部、后备、宪兵指挥部、电讯发展室:协助查证相关兵籍及史料纪录。

(二)后备指挥部:1.督导所属各县市后备指挥部(服务中心)办理纪念章收件、初审及发给。2.各县市后备指挥部(服务中心):负责办理申请资料初审作业并协助纪念章发放事宜。

(三)军事情报局:办理申请资料审认作业。

(四)外交部:转知所属驻外馆处,如有符合申请资格人员,依照申请程序至各驻外馆处申请及发给纪念章。

(五)侨务委员会:转知海外侨民服务据点,如有符合申请资格人员,依照申请程序至各驻外馆处申请。

(六)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转知各地区荣民服务处宣导申请作业。

六、陆、海、空军司令部、后备、宪兵指挥部、军事情报局、电讯发展室及各县市后备指挥部(服务中心),以及外交部所属各驻外馆处,得视需要配合适当公开集会时机,办理纪念章颁发仪式,以示崇荣。

七、国防部暨各县市后备指挥部服务台联系住址及电话(如附件 4。国防部通信联络地址及电话:邮递区号:10462通信地址:台北市中山区北安路 409 号收件单位:国防部参谋本部人事参谋次长室中华民国云南反共救国军纪念章审颁小组连络电话:02-85099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