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扯鲜乳 立委促定名长效乳区隔
对此,农业部部长陈骏季13日备询时表示,已正式行文盼采用长效乳,朝向乐观的态度。不过,卫福部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表示,农业部今年4月11日行文共有两案,内容都是以保存期限30天为标准,差异在于名称为「长效乳」或「长效鲜乳」,并无14天的相关意见;目前尚未收到农业部再次行文,待收到公文后,再做通盘考量。
食药署日前预告,效期达30天以上的乳品拟名为「长效鲜乳」,引发酪农产业反弹。张嘉郡昨日在经济委员会再次要求陈骏季,尽速向卫福部表明立场,保存期限2个月、甚至3个月的进口牛乳,不应该叫做鲜乳。
「这攸关酪农的生计,你们却在玩智力测验?」张嘉郡表示,她不能理解为何农业部要提供2个定名选择给食药署,如今食药署陷农业部于不义,推说定名是依照农业部建议,显然与农业部的建议不符,分明是在欺负台湾酪农产业,她要求农业部应表态坚定力挺台湾酪农产业。
国民党立委杨琼璎也说,如果用长效鲜乳无疑是在打击酪农。民进党立委陈亭妃也说,卫福部称没有坚持「长效鲜乳」名称。
对此,陈骏季表示,一定会站在酪农的角度,目前是法案预告期,任何人都能提供意见,但定名是卫福部的权责,农业部在公文上明确建议使用「长效乳」。
林金富指出,预告期为60天,至今年8月4日止,这段期间会持续搜集各界意见,除了酪农和农业部的意见之外,也会了解食品业者和消费者是否有其他意见,待预告期结束后,搜集意见并审慎评估,如果有比较大的变动,也可能进行第二次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