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私讯辱骂 台南市议员林易莹怒告酸民

台南议员林易莹(中)在律师(右)及励馨基金会台南分事务所主任陈贞桦(左)的陪同下,前往台南地检署提告恐吓罪,同时也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求偿10万元。(洪荣志摄)

台南市议员林易莹不满被网友私讯辱骂「恶烂的左胶衣服不整齐被碰一下就当成受害者棒棒?贱女人滚出台南!」6日在律师及励馨基金会台南分事务所主任陈贞桦(左)的陪同下,前往台南地检署提告恐吓罪,同时也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求偿10万元。林易莹强调,无法接受女性对不舒服经验的勇敢发声,却必须要遭受羞辱谩骂,希望做为表率,不再隐忍。

此事缘于10月30日林易莹在脸书贴文,指自己在台南市议会预算审查休息时间,市府环保局长谢世杰先说「议座,失礼一下」,之后即从正面伸手整理她颈后西装外套衣领。当下,林易莹指出,自己没有积极同意,对方的行为有性平上的疑虑,不论局长的动机为何,都不应该在他人未同意的情形下,有令人不适的肢体接触。

对此,谢世杰说,当时只是出于善意,帮忙林议员整理一下衣领,如果造成议员的不舒服,他表示歉意

贴文发出后,有一名不认识的网友,传私讯到林易莹的IG,批评林不应该只是因为衣服被碰一下,就将自己当成受害者,还以「贱女人滚出台南」等字句辱骂她。

林易莹认为,当初坚持将此事件揭露,即是因为长期以来女性对于自己遭遇的不舒服举动,往往必须忍耐并说服自己,对方的行为不是出于恶意,一再压抑自己的恐惧与不舒服感;如今如果连她都不勇于发声,又如何在台南市推动性平教育

励馨基金会台南分事务所主任陈贞桦也表示,「碰」是个需要「被碰者同意」的行为;如果可以让他人任意碰触,这不只是「不尊重」,而是一种破坏身体自主权的一种「伤害」。

林易莹指出,每当有女性鼓起勇气站出来表达自己的看法时,就会有人用各种方式,无论是具体行为的恐吓,或仇视、恶意的言论,试图将女性重新推回到阴暗的角落,剥夺女性的话语权,并将其视为理所当然。

林易莹强调,女性应该走出恐惧的阴影,勇敢地向世界传达自己的声音,因此选择提告刑事及民事;至于诉讼获得的赔偿,将全额捐给性平团体,做为推动平权运动经费,希望在未来台湾性别平等可以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