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旗津「小三通」首航典礼挨批 潘恒旭强调:私人行程,非市府立场!

▲针对出席小三通首航遭到质疑,高市观光局长潘恒旭强调,仅受邀参与,非市府立场。(图/记者赖君欣摄)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市观光局长潘恒旭25日出席旗津—温州洞头「小三通」首航,并表示,希望借由小三通让高雄发大财、温州发大财。对此,陆委会下午发表声明,表示此小三通首航是「骗局」,意在制造发大财假象挑战中央在两岸事务权责 。对此,潘恒旭受访时强调,自己纯粹是受邀参加活动,不代表市府立场。

陆委会指出,经查证后发现,本次主办首航活动的「上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其船舶运送业许可证,业于2019年1月23日经交通部航港局注销,且该公司已于108年6月12日解散。

陆委会表示,本次首航活动邀请函显示的「永顺2号」轮及「延鸿」轮也非上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之自有船舶。「延鸿」轮的船东为昕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船人为棨鸿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永顺2号」轮的船东为棨鸿轮船股份有限公司。该2船舶目前皆在高雄港内,迄今上述2轮并未向航港局提出「小三通」及直航申请。

陆委会强调,高雄旗津及中国大陆浙江省温州洞头均非「小三通」港口依法并无「小三通」可能,即使经金门马祖航行至中国大陆,亦无停靠温州洞头之可能。

▲高雄旗津到温州洞头今日首航小三通。(图/翻摄自国民党立委黄昭顺脸书)

陆委会强调,若我方及陆方船舶非经许可载运货物人员往来两岸,涉及违反两岸航运、货物进出口,以及人员往来相关规范,交通部及内政部移民署等相关主管机关可依据两岸条例第28条、第29条、第80条(船舶直航两岸)、第40条(货物)以及第10条(人员)及移民法第74条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针对媒体报导,潘恒旭受访时强调,自己非代表市府立场,「我出席上午的活动,纯粹是应议员业界邀约,不代表市府立场,特此说明」。

另外,高市府也发出3点回应,一、此次首航典礼私人公司的特别行为,「与高雄市政府完全无关。」二、潘恒旭是应民间友人邀请,以个人名义礼貌性」参加,「并非代表市府,市府相关局处无涉协办单位,更不是主办单位。」三、高雄市府与此案无关,「请陆委会本中央地方职权互相尊重,不要因为政治原因一再抹黑抹红高雄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