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日本珍珠熱改標販27噸過期粉圓 高雄知名冷凍廠上訴遭打臉

高雄市樱馫兴业公司趁日本掀起珍珠奶茶热潮,吕姓负责人赶在日本东京奥运,将过期粉圆出口至日本,一审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判刑8月。他以一审对粉圆效期起算日期有误,上诉二审,仍被法官打脸,驳回上诉。

判决指出,樱馫兴业公司吕姓负责人因原订2020年夏季奥运在东京举行,日本对台珍珠粉圆订单大增,向上游厂商订购珍珠粉圆原料,制成珍珠粉圆半成品等待出口。但东京奥运受疫情影响延期,樱馫准备的珍珠粉圆也销日受阻。

樱馫吕姓负责人为减少损失,指示员工将过期粉圆,拆开后重制包装,以包装日期为制造日期,重新打印赏味期限为2年,在2022年5月至11月间,将27.6公吨粉圆透过下游厂商卖给2家日商,获利318万元。

2022年12月,屏东县卫生局会同检、调,在屏东县九如乡樱馫工厂搜出过期粉圆,一审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判吕8月徒刑,没收这笔获利,并以贩卖逾有效日期食品,情节重大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之虞罪,科罚金60万元。

吕姓负责人主张粉圆效期2年,不应自2020年4月起算至2022年4月底,并以购入原料后便即冷冻,有效期限应自「包装日」开始起算,称他检查过,「30个月也没有问题」。但二审指是「临讼图卸之词」。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认为,吕为冷冻食品制造业者,其自2020年4月将粉圆原料以制成粉圆后置冷冻库,质疑「如果没拿出来制成小包装,不就永远不用计算有效期限?」分装成小包装打上有效期限或赏味期限,才开始起算2年期限,明显违背论理法则,且故意将包装日期混淆成制造日期,不可采信,驳回吕的上诉。

樱馫公司制珍珠粉圆改标出口日本,吕姓负责人上诉被驳回。粉圆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