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身障车位 造成心理压力惹怨

身心障碍者可申请专用停车位识别证明,台北市议员何孟桦接获民众陈情,有民众的未成年子女领有证明,但前往公有停车场停车时屡遭查验身障者本人是否在车内,造成身障者心理压力,要求相关局处检讨。(本报资料照片)

身心障碍者可申请专用停车位识别证明,有领证民众在公有停车场停车时,屡遭查验身障者本人是否于车内,造成身障者心理压力,有议员要求相关局处检讨。北市停管处则回应,会要求公有停车场管理员可从远处观察,不一定要靠近车窗确认,以免造成民众压力。

台北市社会局依据「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核发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识别证明。不过,市议员何孟桦接获民众陈情,未成年子女领有专用停车位识别证明,到公有停车场停车时屡遭查验身障者本人是否在车里,造成身障子女心理压力。

何孟桦认为,查验行为的确有法源依据,但是对于身心发展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或少数同时患有精神障碍的身障者而言,造成心理压力也为事实,且绝非个案。

她建议,可根据身障者的身心发展状况予以区分,例如未成年人或同时有精神障碍患者的身障者,专用停车位识别证明再以不同颜色区别,不需以大动作的方式查证,或于远处观察确认即可,呼吁社会局及停管处检讨管理核发规范与查证方式,方便管理外也让民众有更友善的无障碍空间。

对此,社会局说明,身心障碍者障碍类别多元、障碍情形亦不同,部分障碍者不希望被民众辨识出自己身障身分及障碍情形,证件标示特定障别易加强标签化特定身障者形象,且身障停车证格式属全国一致规定,尚不宜由社会局针对特定障碍类别标示证件。

停管处营运科长罗至浩说,为避免造成民众压力,已立即要求公有停车场管理员查验时从远处观察车内有无身障者,不一定要靠近车窗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