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乡长不实核销5万8涉贪 一审被判8年

长治乡长古佳川涉贪,一审被判8年。(本报资料照片)

屏东检警调查长治乡长古佳川贪污弊案,经追查发现,他疑似透过不实核销诈取5万8000元,买张惠妹演唱会纪念品、替父亲办生日宴等,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古及张姓特助,屏东地院14日一审宣判,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等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褫夺公权5年,可上诉。古佳川获悉判决结果后表示,将上诉争取清白。

检调指出,古佳川从2018年担任长治乡长后,涉嫌在2020年至2021年间与原为财行课课员的张姓特助,联手透过不实核销诈取公款支应私人开销。

分别在2020年5月24日、5月26日、12月13日,并未实际前往某餐厅消费,却指使张姓特助事先取得空白收据以不实核销,另2021年1月7日,古在某餐厅为父亲办生日宴会,这场费用以及之后多次为家人办生日会的钱,还有购买张惠妹跨年演唱会纪念品、委任律师的律师费等私人开销,都以「乡长先行代垫付」的方式不实核销诈领公款,总计5万8000余元。

今日全案审结,屏东地院认古佳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刑法第210、214、216条,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褫夺公权5年。张姓特助则共同犯公务员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4年。全案可上诉。

古佳川获悉判决结果后气愤表示,从头到尾都没有做的事情,还被关这么久!这些钱根本没进到自己户头,哪个是我贪的?认为是张姓课员犯的错,结果他被判缓刑,「对我真是太不公平」,强调一定会上诉争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