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游客在溪头园区盖竹棚 最重恐关5年

溪头教育园区内,发现游客私自取用国有竹林材料竹棚棚内锅碗、瓦斯炉、水等器具一应俱全。(台大实验林提供/黄国峰南投传真)

溪头教育园区内,发现游客私自取用国有竹林材料,盖竹棚,园区人员还发现,此处还搭有塑胶挡雨。(台大实验林提供/黄国峰南投传真)

溪头教育园区内,近日民众检举在天文台附近盖竹棚,园区人员着手拆除。(台大实验林提供/黄国峰南投传真)

溪头教育园区内,近日民众检举在天文台附近盖竹棚,园区人员着手拆除,并清出不少垃圾。(台大实验林提供/黄国峰南投传真)

溪头自然教育园区,继日前发生有游客贪小便宜盗挖竹笋,现又有民众向园区检举,在溪头天文台附近步的竹林内,有游客私自砍伐竹林,取用竹子搭起竹棚架供休息使用,园方表示今年3月时就已拆除10多处的竹棚,现又死灰复燃,将严格执法,立即强制拆除。

园区表示,此现象数年前就有,有游客在园区偏远处,盖起第一座竹棚后,就后继有人,在区内各处盖起竹棚,规模不一,有些还滥垦山坡地,破坏水土保持,并存放锅碗、瓦斯炉、泡茶器具,现场挖竹笋煮食、泡茶等,更有甚者还盖上帆布遮雨,并配有储水桶电瓶电视天线等,夸张行径让园方直摇头。

园区指出,今年1月就上山勘查,并依照森林法第51条贴公告,要求建造者1个月内自行拆除,3月23日请警方协助,在园区拆除大大小小10多处竹棚,并清出2大卡车的垃圾,没想到此次民众检举处,即为上次已经拆除处旧地附近,研判应该是同一位事主,此次将不在公告,立即强制拆除。

园区表示,民众擅自砍取国有林地上的竹材,并在国有地上擅自盖起竹棚,已违反森林法第51条,将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6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