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玲/内阁行不行? 英伦首度交锋

作者陈丽玲学生

面对2016的选战,国民党总统候选人朱立伦在临全会闭会演说中提到,未来若当选总统,以每年主动到立法院提出国情咨文报告与接受备询、恢复阁揆同意权、及推动内阁制三大主轴,来作为国家未来宪政改革的努力方向笔者愿以政治系学生身分,来评价我国内阁制宪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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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自1947年始制宪,原先设计内容原系以内阁制为精神所制定。复于民国86年第四次宪法增修条文中,将原宪法第55条内容冻结,使得原本总统提名行政院长须经立法院同意,变更为不需立法院同意,由总统单独任命之。就单纯评价言,笔者认为该次修宪不妥,破坏宪政平衡。

首先就以我国政府目前的宪政制度来说,目前问题在于,因宪法第57条规定行政院长必须向立法院负责,然而权力却掌握在总统手里,一旦发生问题总统便撤换掉行政院长,形成「总统有权无责,行政院长有责无权」,而使双方之间相互权责不清,易使宪政上的秩序产生不稳定的状况,单是以陈水扁政府为例,就换掉6位行政院院长,以政策稳定性持续性来说极为不利。若以此观点来看,若恢复朱立伦所提倡的阁揆同意权,行政院长便不会被总统的意志影响,而能使行政及立法减缓对立局面,俾以利政务推行。亦也只有在回复阁揆同意权后,内阁制的精神才能展现出来。

反观民进党而言之,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内阁制原先是由民进党先行提出,但历经数次选举结果言反而未能在席次上占得优势,而后不提。有趣的是,蔡英文一面提出台湾多数民意支持总统直选而反对内阁制,却无视于台湾指标民调及民进党内的民调,赞成恢复阁揆同意权者有高达6至7成的支持。笔者在这里不禁提出质疑,民意赞成总统直选与恢复阁揆同意权并非不可并行。以德国为例,系由人民直选出总统,再经总统提名内阁总理众议院同意后任命之,不同样也符合蔡英文需求的总统直选之要件?若非是惧怕在选上后总统权力缩小,还请在蔡主席日后在宪政问题上多着墨,给人民一个清楚的交代

●作者陈丽玲,大学生。此篇为网友投稿,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网友参与,投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