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魔、性侵犯爽领2亿 英议员怒:人权公约超浪费钱

伊斯兰教极端份子卡塔达在英国落网,反成功用人权公约打官司赚钱,借此嘲讽他所鄙视的西方思想。(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自1998年将《欧洲人权公约》并入法律后,英国已为此支付440万英镑(约新台币2亿元)给一些穷凶恶极的重大罪犯,不管是恋童性侵犯、连续杀人魔,还是恐怖份子首脑,坐牢有吃有喝还有钱拿,气得英国保守党议员直跳脚:「浪费纳税人血汗钱买面子实在太可耻了!」要求政府及早踢开《欧洲人权公约》,「越快越好!」

《欧洲人权公约》(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CHR)全名为「欧洲保障人权基本自由公约」,是一个保障欧洲基本人权与自由的国际公约。该公约规定,任何人认为自身权利受公约缔约国侵害时,皆可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由该法院判定损害赔偿

英国政府近日公布,自1998年以来,英国已在欧洲人权法院输掉202起诉讼,赔偿金累积高达440万英镑,包括策划无数起恐怖攻击的盖达组织欧洲分部首脑卡塔达(Qatada),因被非法拘留超过24小时,获得2000英镑赔偿;性虐多名14岁少年的「恋童神父梅西(Rupert Massey)也因流程瑕疵获5000英镑赔偿。

去年底欧洲人权法院,曾裁定禁止杀人犯「繁衍后代」违反人权公约,要求英国为想生小孩囚犯,支付近台币10万元的试管婴儿费,一度引起英国举国哗然。「凭什么让一群门外汉,决定我们如何执法?」英国保守党议员质疑,欧洲人权法院的法官,很多都是「政治任命」,未必具足够法律素养,只会打高空唱高调谈人权。

除了高额赔偿费外,跨海打官司的诉讼费又是一笔开销,英国司法大臣坦言,「某些款项花在这些恶人身上被害者家属心里一定很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