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抗告遭高院駁回確定 有逃亡串滅證之虞「繼續羈押」
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涉嫌透过中华华夏希望关怀协会等,收受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4500万元贿赂,协助关说、施压市政府放宽容积率,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沈庆京羁押禁见。沈抗告,他5日还传出「身体不适、全身抽蓄」,被紧急送医治疗,高院认为他没到病重不能羁押的情形,今驳回确定。
应晓薇的助理吴顺民也遭羁押禁见,亦抗告,高院一并驳回。
高院指出,北院以沈庆京、吴顺民分别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11条第1项「违背职务行为交付贿赂罪」、同条例第4条第1项第5款「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罪」,犯罪嫌疑均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湮灭证据、勾串证人之虞,其中沈庆京还有逃亡之虞,吴顺民所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若仅命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不足以确保追诉程序顺利进行,而有羁押、禁止接见及通信必要,因此裁定羁押禁见,裁定无违误或不当。
高院认为沈、吴抗告均无理由,应该驳回,而沈庆京虽然曾戒护就医,但已经返回由看守所病舍继续治疗,并非罹患重病不能羁押。
检廉预备搜索沈庆京住处时,发现他出现在逃生梯,疑似要逃亡,沈否认称是要赶往公司「安抚民心」。沈庆京解释,他的举动虽容易被误解为逃跑,但依他的身体和年龄,最好的方式就是躲在里面不出来,且他前不久才从国外返台,若真的要逃亡,大可以不要回来。
北院裁定认为,依卷证资料显示沈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行贿罪,犯罪嫌疑重大;应晓薇收受沈庆京4740万元以上的款项,虽沈称纯粹是汇给协会的「慈善捐款」非贿款,但应女收款时间、向市府陈情时间吻合,可认定检方已说明名义上的「捐款」,实际上是希望透过应晓薇议员身分,替京华城陈情、开协调会拿到先前被市府否准的容积率,自然属于贿赂款项。
北院指沈庆京8月28日透过住处管理员得知,廉政官带队执行住家搜索,沈庆京便从住家安全门要离开,遭廉政官阻止,足以认定有逃亡可能。沈知道廉政官要来搜索住家后,第一反应就是立刻要去公司,可见沈对于检察官侦办早已多有防备;检方发动侦查、遭媒体披露后,沈庆京即和应晓薇助理吴顺民联系、讨论京华城案,遭检察官调查时该如何陈述主张才会一致,也可认有逃亡、灭证、串证之虞。
而吴顺民否认施压公务员,他10年前开始担任应晓薇无给职的顾问,义务帮忙处理陈情事项,京华城案只是其中一项,他2017年接受威京集团旗下子公司聘请担任顾问、领薪水。吴称自己是在都发局任职时,和现今都委会人员有过节,对方才反咬他,且他不知道沈庆京有给应晓薇如此多的钱。
北院指出,依卷证资料足以认定吴顺民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的犯罪嫌疑重大。另外,吴顺民受领威京集团子公司的薪资,担任兆欣公司顾问,替威京集团土地开发、京华城一案出具专业意见,但也是应晓薇团队无给职顾问,吴顺民同时具有两种身分,而在京华城容积率一案中,他都是以应晓薇团队成员,也就是顾问、助理身分出席或表示意见。
北院认为,吴顺民出席时既然都有用应晓薇团队顾问或是助理名义,且两人间也同样有施压承办公务员,再者吴顺民和沈庆京于今年8月14日的通话内容不短,但两人在接受检察官侦讯时,问及两人是否有联络,竟然都说「没有」,有相当理由认定两人串证,有必要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