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又一案没事 「陈敏薰买官案」追溯时效完成获免诉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前总统陈水扁因立法院修法,国务机要费涉贪案在2022年7月15日获判免诉。而台北101前董事长陈敏薰买官案中的洗钱案部分,由于追诉权时效已经完成,台北地院日前判决陈水扁免诉。

▲陈水扁又一案获判免诉。(资料照/记者周宸亘摄)

回顾案件经过,陈敏薰2004年间涉嫌透过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向陈水扁表示有意争取某职位,她指示秘书交付面额1000万元的支票,获得出任台北101董事的机会,接着再被选任为董事长。

前特侦组从2011年1月13日开始侦查该洗钱案,2015年1月19日由台北地检署起诉,并在同年1月26日联系台北地院。台北地院法官认为,该案从侦查到审判追诉权时效共计16年9个月又25日,洗钱罪追诉权时效已完成,因此判决陈水扁免诉。

这是陈水扁第二起获判免诉的案件。第一起案件是国务机要费涉贪案,立法院2022年5月底三读通过《会计法》相关条文修正案,将国务机要费除罪化,陈水扁则在2022年7月15日获得高等法院判决免诉确定。

陈水扁卸任之后因为相关弊案陆续定谳,2010年12月2日发监执行,执行期间心脏不适多次戒护就医,并在2015年1月间获准保外就医,至今未再入监执行。除了上述案件之外,陈水扁还有侵占总统府公文案、二次金改案之国泰并世华收贿案、教唆伪证案,共3起案件裁定停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