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内砍断男店员手臂 2恶煞「无杀人犯意」二审改判重伤害

彰化员林男宠物店员遭猛砍断臂,2恶煞一审各判11年、10年,二审改依重伤害罪均判8年10月。(中时资料库)

彰化员林某宠物店去年6月发生店员遭断臂案,张姓、陈姓等2名男子受不明人士指示教训林姓男店员,2人持柴刀进店内砍杀,林男手臂遭硬生生砍断,法院一审依杀人未遂罪各判11年、10年;二审认为2男砍断林男手臂后即停止攻击,并报案自首、脱衣绑伤口止血,撤销改依重伤害罪均判8年10月,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张、陈2名19岁男子并不认识24岁林男,但受不明人士指示砍杀林男,2人在掌握林男宠物店上班作息,去年6月22日以购物服务态度不佳为由,借口找碴,与林男起争执后制造行凶动机。

6月25日晚上7点多,张、陈2人再搭计程车到宠物店,拿出辣椒水喷洒林男脸部,在场的店长及另2名店员也遭波及,过程中张男抽出1把柴刀,发狂往林男右上肢,陈男拿出铁锤猛敲击林男右肩,现场血迹斑斑。

张、陈2人甚至轮流挥砍、压制林男,直至林男失血过多无意识,张竟还压制在林男身上,还指示陈男把林男右前臂砍断,惨绝人寰的行凶造成林男右手截肢、颅骨骨折等重伤。

2人发狂似的挥砍林男后,陈还打电话回报「完成任务」并清除电话纪录、重置手机,且为图减轻罪责,由陈报案称现场有人受伤、张男脱上衣绑在林男伤口止血,警方获报到场将张、陈2人逮补,林男紧急送医后救回一命。

彰化地院一审时,张、陈2人矢口否认杀人未遂,辩称并未有想致林男于死的意思,「只是想砍下他的手臂」,事后也有替林男止血。

一审认为张、陈2人受不明人士指示,事前计划缜密,明显有杀害林男的动机,且持柴刀、铁锤朝毫无防备的林男砍杀爆击长达7、8分钟,造成现场血迹四溅、店内地板布满血渍,林男手臂被砍断,全身20%血液流失,丧命机率极高,显有杀人不确定故意。

一审也指出,张、陈2人虽自首但事前有谋划之意,显非真挚悔意,不予以减刑,考量2人对幕后主使闭口不谈,态度不佳,依杀人未遂罪判张、陈各11年、10年,2人不服上诉。

台中高分院二审勘验监视器,发现2人叫喊「手让他伸出来」、「手伸直就好了」、「剁」,且砍断手臂后就未继续攻击,认为他们就是要剁下林男右手,目的明确无犹豫,且剁手后立即报案自首、帮林男止血,非放任林男倒地不起,认为是要教训、威吓而非取其性命,应为重伤害故意。

二审认为,张、陈2人辩称仅有重伤害犯意,为有理由,但犯罪过程残忍血腥,一旁还有其他人在的情况下行凶,视法律如无物,撤销改依重伤害罪判2人均8年10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