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顺便征女友 房东:不喜欢房子说不定会喜欢我

地方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30岁、刚和女朋友分手的林姓工程师,最近在知名租屋网,刊登一则租屋讯息,虽然房子已租出去了,但因不想浪费广告费,所以干脆拿来征女友,让网友看了直呼,超有事的房东

▲房东的自我介绍。(图/翻摄591租屋网)

间位在新北市新庄区的电梯大楼,3房2厅2卫2阳台共25坪,1个月只租你1万元,再往下看房东却说,「耐心看完,重点是后面...」。只见洋洋洒洒列了一堆特色说明后,紧接着开始出现「若是女孩子租会更好,如果不喜欢房子说不定你会喜欢我,说不定还能成为房东太太喔」、「就算你不想来看房子也来看看我呗!房东很帅喔」等字眼

看到这边还没有完,紧接着房东附上自己的基本资料,身高180公分体重76公斤,目前正在锻炼传说中的「人鱼线」,至于长相虽然不敢说帅,但绝对耐看,外加房子、车子通通有,再附上一颗「真心」。

▲房东要求女方条件。(图/翻摄591租屋网)

介绍完自己后,房东也开出女友的条件,身高最好再156至173公分之间,体重则要求44至58公斤,但不能是「158公分配上58公斤」,如果真的肉肉的也没关系,只是希望集中的部位在「肚脐以上、锁骨以下」,只是若有严重公主病,麻烦请看挂号医生,可以的话希望你是「吃素」的人,感觉比较善良。

利用租屋网用征女友,引发网友正反两面评价,有人大赞,超强征婚广告;也有网友表示,照他那条件,自己这辈子大概都要单身了。对此,林姓工程师透过中天新闻谈到,其实大部分的人,还是以看房子居多,其次才是「顺便看我」,无奈目前仅一个女生打来,只是最后也没有结果,一切只能随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