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妹醒来惊见「胸部外露」 怒告性侵!男无罪关键曝光

男子阿豪与友人前往夜店饮酒作乐,期间叫来传播妹子到场助兴,二人后来也在汽车旅馆一起过夜,不过对方醒来后却报警求助。(图:shutterstock / 达志)

台中一名传播妹晓云(化名)指控,男子阿豪(化名)与友人找她到夜店饮酒助兴,不过她后来因为喝醉,隔天醒来发现是在汽车旅馆,自己衣衫不整还「胸部外漏」,而且手机也不见,愤而报警提告,检方则依乘机性交罪起诉。法院审理后,依据在场友人证词、监视画面等,无法排除合意可能,因此判处阿豪无罪。

判决指出,晓云指控,在2022年11月4日凌晨零时许,与朋友们前往夜店饮酒作乐,同时叫来从事传播妹她到场助兴,直至凌晨3时许,阿豪见晓云已经酒醉且意识不清,于是将她带却一家汽车旅馆,解开她的内衣抚摸胸部,最终予以指侵得逞。

晓云向法官表示,直至隔天清醒时,她才惊觉自己的内衣、外搭裤遭人脱去,胸部外露、衣衫不整,又发现身边的手机和钥匙不翼而飞,随即报警处理。

对此,阿豪主张,有抚摸晓云的外阴部,但忘记有没有用手指插入,而且案发当天,和她是合意从事性行为,当天晓云在夜店包厢里,曾和他主动拥吻,晓云还四处寻人,表示希望发生「性关系」,甚至还因此与他人起冲突。

阿豪向法官强调,他觉得晓云那时候可以表达自己的性意愿,他也没有乘机性侵或是猥亵。

当天在场友人作证时指出,晓云当天喝酒到一半时,突然开始四处找在场的男生喝酒,该名友人向法官说,「我有躲她,然后我有听她到向现场的一个男生报她家地址,然后要那个男生到她家睡。晓云也一直抱着阿豪,还有勾搭我另外一个朋友,导致我朋友的女友很不爽,甚至被揍了一拳。」

面对多人指控,晓云最后向法官改扣,她是为了找回手机和钥匙才报警,并非自己遭受他人性侵害而报案,也不想将事情闹大,或是提告。

法官审酌,依据现场监视画面,众人证词前后一致相符,而且晓云在包厢时意识清醒,虽然走出夜店后,一度因为站不稳而蹲坐在地上,甚至有呕吐反应,但晓云事先曾四处搂抱包括阿豪在内的多名男子,无法排除有邀约或承诺阿豪从事性行为的可能,因此判处阿豪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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