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寝室强吻女连长 副连长判3年半
4年前陆军位于台南的营区爆发性侵丑闻,担任副连长的陈姓男子,因迷恋营部连的女连长,竟在深夜闯进连长寝室强吻熟睡中的女连长,最高法院斥责陈男恶行重大且否认犯行,1日依侵入建筑物强制猥亵罪,将他重判有期徒刑3年6月定谳。
2016年11月13日凌晨3点,陈男侵入营部连连长室内的小寝室,利用女连长熟睡机会,抚摸她脸庞,接着将上半身压在被害人身上并亲吻嘴唇,还将舌头伸入口腔内,女连长惊醒咬陈的舌头并推开,要求停止。
陈男无法克制性欲冲动,竟不顾女连长反对,变本加厉,继续强靠在她身上,违反意愿强吻她,共计强吻猥亵女连长4次,最后女连长将陈推到门外,并把房门锁住,陈在房外开不了门锁才离开,女连长事后向宪兵队告发,陈遭移送法办。
法院审理时,陈男否认侵入连长寝室强制猥亵,他辩称因为早上要跟女连长去清点弹药,怕一大早起不来,才进去拜托早上叫他起床,他只有偷亲女连长嘴巴,「这样的行为只是性骚扰」。
历审不采信陈的辩词,认为现今几乎每个成年人都有手机的社会,如果要特别早起,只要在手机设定闹钟就可完成,陈身为副连长,也可以令站哨的卫兵或值勤的安全士官叫他起床,怎么可能会要长官、女连长叫他起床,说法显不合军中体制也违常情。
二审认为陈的犯行造成被害人身心严重受创,甚至须求助医生,依其陈述,身心的伤害已经阻碍了她的军职生涯发展,考量陈男始终否认犯罪,依侵入有人居住建筑物的加重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6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